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的通知
皖考委[2006]05号
各市考委,各主考院校,有关委托开考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及课程建设,规范免考成绩管理程序,经研究并总结我省多年来免考工作经验,省考委制定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
2、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程序
3、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表样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00六年七月五日
抄:全国考委
附件1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
为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要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经研究特制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
一、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分类:
1、公共基础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以上5门课程为公共政治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公共英语。
2、专业基础课。
3、专业课。
三、学历课程免考规定:
1、 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或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含跨专业报考本科要求加考的相应的专业专科课程)。
3、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业使用。
5、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
6、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如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英语”课程。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课程。数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等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课程等。
四、非学历证书免考规定: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凡参加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1)凡获得NCRE(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下同)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合上机考核两部分)。
2)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3)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3、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1)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2)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4、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
凡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初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级)(课程代码:4304)”课程的成绩;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中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代码:3301)课程的成绩。
五、其他
1)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大约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数18学时。
2)各类高校不做考试课要求的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及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等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
3)符合免考条件,办理了免考手续的课程,相应的被免考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同时免考(有特别要求的,另行规定)。
六、办理免考手续:
参加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需由考生本人向当地考办提出申请,办理有关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最迟应于全部课程考试完毕半年前把免考手续办妥(考生不得在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同时,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申请者必须填《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上报市考办审核,初审合格者由市考办集中报省自考办批准。经批准的免考课程,作为合格成绩进入考生电子档案。
七、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2
安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程序
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免考课程申请
1、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1科以上(含1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
2、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 准考证、 身份证。
② 原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或规定可以免考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 按学历课程免考的应提供原毕业学校的成绩证明(应包含:课程名称、学时或学分、成绩),并在所申请免考的课程前加标记。成绩证明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
A、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原毕业学校或教务处的公章;或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
B、人事档案中本人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3、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填表要求:
① 字迹要清晰、整洁;
② 专业及学历层次必须填写,学历层次分为:本科、专科;
③ 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要填写准确;
④ 免考课程名称及代码必须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及代码相同。
二、审核批准
1、初审
① 审核申请免考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等级证书原件、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② 审核申请免考的课程是否符合免考文件要求:
A. 原毕业学校是否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
B. 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是否含有所申请免考的课程;
C. 免考课程名称是否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同;
D. 是否属于跨专业加考课程;
E. 免考课程是否有学时或学分证明。或持有符合免考条件的等级证书。
经办人在符合要求的《免考申请表》上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2、组档
① 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应包括:
A.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B.经办人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的《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
C.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或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 对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整理排放,每30人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填写《安徽省高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考生名册》贴在档案袋正面。
3、审批
省自考办每年两次在毕业审档时会同各市自考办及主考院校,对上报的课程免考材料集中进行会审。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档案编号: 填表日期:
姓名 | 申报专业 | 准考证号 |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手机: | ||||||||||
原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及层次 | ||||||||||||
申请免考课程情况 | ||||||||||||
原所学课程(提供盖章学籍表) 或证书种类 | 成绩 | 学时 | 免考课程代码 | 免考课程名称 | ||||||||
原始证件名称及其件数 | ||||||||||||
初审意见 | ||||||||||||
终审意见 | ||||||||||||
注:1档案编号、意见栏由自考办填写
2证书种类:非学历证书名称和级别。如: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三级
3如仅是非学历证书免试,原毕业学校、专业栏目不要填写
4原始证件名称及件数填写示范:成人高考专科毕业证书1件、计算机等级证书1件
5本表一式四份(内容不得涂改),填一份复印三份
- 自考资讯
- 自考专业
- 自考院校
- 自考问答
- 自考指南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信工程(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 安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宣传招生严正声明
- 安徽大学2024年自考英语专业听说实践环节考核的通知
- 安徽省2024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及报考条件
- 安徽自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 10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
- 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成绩公布
- 安徽自考官网登录--入口登不上
- 助你顺利登录安徽自考系统的完整指南
- 安徽自考报名系统--官网入口
- 探索自主学习的便捷通道
- 了解安徽自考官网,开启您的学习之旅
- 了解安徽自考报名官网,快速实现教育梦想
- 便捷注册,轻松迈入自学之门
- 详解如何顺利登录安徽自学考试官方网站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计划(停考过渡)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护理学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工业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工程造价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土木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网络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软件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通信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汽车服务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工程管理专业计划(停考过渡)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城乡规划专业计划(停考过渡)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产品设计专业计划
- 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上)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 自考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24年上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 安徽大学2024年(下)高教自考论文答辩报名通知
- 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报名的通知
- 合肥工业大学自考本科论文报名啦
- 2024年上半年安徽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 安徽自考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专业课考试报名通知
- 安徽大学关于发放2023年夏季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 安徽工程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视频
- 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上)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寄出通知
- 自考安徽财经大学关于领取2023年(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 安徽自考网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上)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 安徽自考网2023年上半年安徽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 安徽大学自考实践考试安排
安徽地区自考
- 合肥
- 芜湖
- 安庆
- 六安
- 蚌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