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安徽自考网www.ahzk.cn,笔试报名平台为zk.ahzsks.cn

新生报名 报名流程 问答百科 热门报考院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详情

自考论文范文:论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与认定

发布时间:2021-04-20 15:20:28  点击量:  来源:安徽自考网

自学考试中通过了理论课程还不是最后环节,只有完成了毕业论文,才有申请自考毕业的资格。毕业论文的书写也是非常有讲究的,如何写出一篇逻辑通顺的自考论文?考生可以参考下方安徽自考网整理的自考论文范文。

自考论文范文:木马攻击与防范

论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与认定

[摘 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买卖交易频繁,买卖合同形式多样化。在大量的买卖交易实践当中,有的以书面形式约定,有的则以非书面形式约定。即:有的是书面合同,有的没有书面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递交了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书面合同原件,则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非难事。但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例如,某汽车销售公司与某运输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关系),按照长期业务习惯于x年x月x日,汽车销售公司接收运输公司电传,需要一台十吨东风大挂车,限于某日送货付款,按电传要求时间汽车销售公司如期将东风大挂车送货到运输公司,该公司验货后,打了收条,并未及时付款,而后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汽车销售公司持有送货单,收货收条,发票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法院能否据此认定买卖合同成立,存有不同认识和理解,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据此规定,旨在进一步明确审判实践中用以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几种书面凭证的证明力问题。

[关键词] 合同成立 法律要件 提交证明

为您推荐相关内容:
将文章分享到:
热门文章推荐
  • 自考资讯
  • 自考专业
  • 自考院校
  • 自考问答
  • 自考指南
最新文章 推荐阅读
安徽地区自考
  • 合肥
  • 芜湖
  • 安庆
  • 六安
  • 蚌埠

Copyright © 2010-2023 安徽自考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7007649号-2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青阳路1222号中汽大厦A座707
  • 声明:本站为安徽自学考试民间交流网站,近期自学考试动态请各位考生以省教育考试院、各市自考办通知为准。
  • 咨询电话:0551-65219986 合作洽谈QQ:82167209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一对一咨询解答

  • 安全网站
  • 可信网站
  • 实名认证
  • 安全

安徽自考网提供自考专业科目一览表,自考本科报名流程,自考大专报考指南,自考专升本等院校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