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安徽自考网www.ahzk.cn,笔试报名平台为zk.ahzsks.cn

新生报名 报名流程 问答百科 热门报考院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详情

2021年安徽自考《公司法》考前复习资料(10)

发布时间:2021-04-20 15:23:20  点击量:  来源:安徽自考网

公司设立的概述

(一)公司设立的定义与性质

公司设立,是指为使公司成立、取得公司法人资格而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关于公司设立的性质,学界大致存在三种学说:合伙契约说、单独行为税、共同行为说。多数学者主张共同行为说。

(二)公司设立的原则(重点)

一般认为公司设立的原则有以下几种:

(1)自由设立主义;

(2)特许主义;

(3)核准主义;

(4)准则主义。

(三)公司设立的方式(重点)

公司设立的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发起设立;

2.募集设立。

(四)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重点)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创建公司的一系列活动,是一种过程。而公司成立则标志着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取得了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说,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成立是公司设立的结果。

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

(2)行为效力不同;

(3)行为主体不同。

(五)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性质

设立中的公司是指公司设立登记完毕以前,尚无法人资格的创建中的公司。由于设立中的公司尚无法人资格,也没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为您推荐相关内容:
将文章分享到:
热门文章推荐
  • 自考资讯
  • 自考专业
  • 自考院校
  • 自考问答
  • 自考指南
最新文章 推荐阅读
安徽地区自考
  • 合肥
  • 芜湖
  • 安庆
  • 六安
  • 蚌埠

Copyright © 2010-2023 安徽自考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7007649号-2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青阳路1222号中汽大厦A座707
  • 声明:本站为安徽自学考试民间交流网站,近期自学考试动态请各位考生以省教育考试院、各市自考办通知为准。
  • 咨询电话:0551-65219986 合作洽谈QQ:82167209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一对一咨询解答

  • 安全网站
  • 可信网站
  • 实名认证
  • 安全

安徽自考网提供自考专业科目一览表,自考本科报名流程,自考大专报考指南,自考专升本等院校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