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详情
2021年安徽自考《公司法》考前复习资料(1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1.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设立程序
(1)确定股东;
(2)确定企业规模;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4)制定公司章程;
(5)出资与验资;
(6)工商登记。
热门文章推荐
- 自考资讯
- 自考专业
- 自考院校
- 自考问答
- 自考指南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信工程(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 安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宣传招生严正声明
- 安徽大学2024年自考英语专业听说实践环节考核的通知
- 安徽省2024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及报考条件
- 安徽自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 10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
- 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成绩公布
- 安徽自考官网登录--入口登不上
- 助你顺利登录安徽自考系统的完整指南
- 安徽自考报名系统--官网入口
- 探索自主学习的便捷通道
- 了解安徽自考官网,开启您的学习之旅
- 了解安徽自考报名官网,快速实现教育梦想
- 便捷注册,轻松迈入自学之门
- 详解如何顺利登录安徽自学考试官方网站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计划(停考过渡)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护理学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工业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工程造价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土木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网络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软件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通信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汽车服务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计划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工程管理专业计划(停考过渡)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城乡规划专业计划(停考过渡)
- 2023年10月安徽自考本科产品设计专业计划
- 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上)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 自考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24年上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 安徽大学2024年(下)高教自考论文答辩报名通知
- 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报名的通知
- 合肥工业大学自考本科论文报名啦
- 2024年上半年安徽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 安徽自考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专业课考试报名通知
- 安徽大学关于发放2023年夏季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 安徽工程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视频
- 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上)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寄出通知
- 自考安徽财经大学关于领取2023年(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 安徽自考网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上)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 安徽自考网2023年上半年安徽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 安徽大学自考实践考试安排
安徽地区自考
- 合肥
- 芜湖
- 安庆
- 六安
- 蚌埠